李福鑫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概括总结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遵循的“六个坚持”原则,是我们党不断深化对改革规律性认识的重大成果,对于增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改革行稳致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全面深化改革已走过千山万水,但仍须跋山涉水,我们必须要贯彻好“六个坚持”原则,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保证,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价值导向,以坚持守正创新为基本原则,以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为重要要求,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为有效途径,以坚持系统观念为科学方法,不断把改革向纵深推进。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和根本。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必须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以钉钉子精神把各领域各方面的力量凝聚起来,推动改革开放行稳致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这一重要论断,揭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逻辑起点、价值旨归。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持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注重从老百姓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多推出一些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多办一些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实事。无论改革的领域拓展到哪里,只要毫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检验改革开放成效的标尺,就定能托举起老百姓“稳稳的幸福”。
坚持守正创新。守正创新是我们党在新时代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方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重要方法论。我国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该改的、能改的我们坚决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要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回应人民要求,勇于推进改革,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不断推动改革开放向广度和深度进军,为中国式现代化不断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古人说:“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制度稳,则国家稳。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推动改革更应树立制度意识,用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及时把改革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加快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筑牢根本制度,充分发挥其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四梁八柱”中的“主梁”和“顶梁柱”作用;完善基本制度,不断拓展这一领域改革的广度和深度;要创新重要制度,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是齐头并进的姊妹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要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努力做到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增强改革的穿透力,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向前一步,法治就要跟进一步,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现行法律法规,需要及时依据法定程序修改或废止。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善于及时总结改革经验,梳理分析相关制度与规则运行的实际情况,把改革中形成的有益经验上升为制度和法律,推动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律化,为后期改革实践提供依据,引领改革不断走向深入。
坚持系统观念。全面深化改革,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改革开放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全面改革,在各项改革协同配合中推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强化系统集成,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协调配套。尤其是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使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形成推进改革开放的强大合力。
(作者单位:大兴安岭地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