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兆达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来我省视察。在漠河市调研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森林是集水库、粮库、钱库、碳库于一身的大宝库。要树立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的理念,在保护的前提下让老百姓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增加收入。”大兴安岭是祖国的森林宝库,域内森林面积近700万公顷,森林植被覆盖率超过86%,A级以上旅游景区达42个之多,动植物种类繁多,生态系统优良。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推动兴安生态文明建设,既是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兴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两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切实扛起兴安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携手各方助力兴安大地蓝天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升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两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到我省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牢记总书记嘱托,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紧紧围绕“美丽兴安”建设战略任务,对标更高标准、坚持更严要求、落实更实举措,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品牌建设为引领,以专项监督为手段,深化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新征程兴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不断打造兴安生态文明建设检察新样本。
抓实监督办案,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质效。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守牢兴安生态安全底线。立足刑事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涉林刑事犯罪,有力保护国有林资源;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守牢耕地红线。坚持打击与修复兼顾、治罪与治理并重,依法运用“认罪认罚+补植复绿”办案模式,开展司法生态修复工作,优化司法办案效果。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持续抓实“巍巍兴安·公益护边”品牌创建活动,按照地区出台的“林长+河湖长+田长+警长+院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对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等民事诉讼监督,引导民事主体增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持续开展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现象发生。加大对涉环境污染处罚等行政诉讼监督力度,扎实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坚持系统观念,不断汇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合力。打好协同保护“组合拳”,不断激发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环境资源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争取党委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深化一体履职、融合履职,加强执法司法部门协作联动,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形成惩治合力。健全检察机关一体履职机制,强化“四大检察”内部协作配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注意发现生态环境公益损害线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保护国家和公共利益。持续完善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加大区域合作力度,与其他省、市检察机关共商保护生态屏障举措,共建协同治理机制,推动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发挥出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最大效能。
强化素能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两级检察机关要持续强化素能建设,进一步学思践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实战实训、岗位练兵、比武竞赛等活动,提升履职办案能力。统一执法理念和尺度,与执法司法机关常态化开展同堂培训、互派干部挂职交流,着力打造高素质的环境资源检察队伍。深化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特约检察员制度,借智借力提升检察监督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完善技术支持机制,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促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