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文良
自2025年5月10日起,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在修订的内容中,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受到广泛关注。
当今社会,人口流动日益频繁,许多年轻人为了追求更好的发展机会,远离家乡,在异地工作、生活。对于这些漂泊在外的人而言,婚姻登记曾经需要请假回老家办理,为此要付出时间、交通等诸多成本及大量精力。为满足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需求,自2021年6月起,全国陆续有21个省份开展了2轮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至今已有49.2万对新人受益。而今,在充分总结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自5月10日起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并写入法律,它不仅打破了户籍限制、简化了流程,对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优化婚姻登记服务、保障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婚姻家庭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也具有重要意义。
婚姻登记实行“全国通办”,无疑为流动人口进行婚姻登记提供了便利,使全国性公共服务更加完善,有利于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是一项增进福祉的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是为民办实事好事的新举措。
然而,要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让民生工程能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还需要各地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在各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当地日益开放、人口流动的发展趋势,不断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拓展婚姻服务的内容与范围,让“全国通办”更加通畅便捷,更好地惠及民生。
各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要从为民便民惠民的角度出发,在进一步明确婚姻登记窗口服务规范、工作纪律、文明用语、服务禁语的基础上,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全国通办”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和证件材料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婚姻登记信息数据联网核对,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广大的异地青年或流动人员在异地办理婚姻登记时,不要误认为“全国通办”是“无条件通办”,而要通过网络或所在地的政务服务平台,提前了解所在地“全国通办”的相关要求及具体办理所需的证件材料,争取一次性提交男女双方真实齐备、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件材料,避免重复跑路,以节省时间、精力和金钱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