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光同尘”的智慧

2026-01-28 08:27:00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编辑:

王厚明

“和光同尘”出自《道德经》:“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这一理念倡导以平和包容的心态与世俗相处,收敛锋芒,与万物和谐共生。“和光同尘”不仅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智慧精华,也对今天党员干部的品格修养与干事创业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党员干部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团结奋斗的实践中,应深入汲取这一智慧的精神养分,锤炼党性、涵养作风,在融入集体、服务人民中实现自身价值。

谦逊守拙,永葆本色。古人云:“满招损,谦受益。”在现实工作和生活中,保持谦逊是共产党人应有的品格。真正的优秀者,往往越有能力,越懂得内敛;越有光芒,越懂得隐藏。这并非怯懦,而是一种深刻的自我认知和对他人、对集体的尊重。对党员干部而言,谦逊意味着始终摆正自己的位置,不居功自傲,不炫耀张扬,不追求虚名。要时刻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将个人融入集体,将成就归于组织,将功劳归于人民。这种谦逊,源于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表现为深入基层、扑下身子的踏实作风,体现在“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追求。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凝聚起团结奋斗的强大合力。

虚怀包容,团结共事。我们的事业是集体的事业,团结是党的生命线,也是力量所在。社会是多元的,人的认识水平和看问题的角度各有不同。“和光同尘”启示我们,要具备宽广的胸襟,善于包容不同的意见和多样的个性,尊重差异,求同存异。党员干部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工作路线,善于同各方面、各阶层的群众打交道,既能听取理性的建议,也能体察朴素的心声。在实际工作中,要发扬民主作风,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那些有不同意见甚至反对过自己的人。要坚持以事业为重、以大局为重,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搞“一言堂”,不排斥异己,努力营造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种包容与团结,是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融入集体,坚守初心。“和光同尘”强调融入环境、顺应大势,但绝非没有原则、随波逐流。融入集体是为了更好地服务集体、带动集体,而不是被不良风气所侵蚀。《论语》有言:“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真正的融合,是保持独立人格和原则底线前提下的和谐共处。党员干部身处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更要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要深刻理解“同流而不合污,随俗而不媚俗”的深刻内涵。这意味着,既要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又要时刻牢记党员身份,严守党的纪律规矩,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不良风气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在融入中引领,在适应中提升,做到“入世”而“不染”,“知世”而“不堕”,始终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

韬光养晦,担当作为。“和光同尘”所倡导的谦和低调,不是消极避世、甘于平庸,而是一种“藏器于身,待时而动”的智慧。《晋书》有“和光同尘,与时舒卷;戢鳞潜翼,思属风云”之论,意指平时收敛锋芒、顺应时势,时机成熟则施展抱负、担当大任。这与共产党人提倡的埋头苦干、积极作为的精神是相通的。党员干部要力戒浮躁,沉下心来,在平凡的岗位上、在艰苦的环境中默默耕耘、积蓄力量。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做到“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当时机来临、组织需要、人民呼唤时,要能够挺身而出,勇挑重担,以过硬的本领和扎实的业绩,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力量。这种低调是力量的积蓄,这种不争是为更大的“争”——争取事业的成功、人民的福祉。

“和光同尘”这一古老智慧,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可以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加强自身修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关系提供有益的镜鉴。广大党员干部应从中汲取营养,努力做到谦逊务实、团结包容,融入群众而又坚持原则、埋头苦干而又勇于担当,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