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耀 卢承东
春和景明,植绿正当时。习近平总书记在2026年首都义务植树活动中指出:“要协同推进城乡绿化美化,见缝插针增加群众身边的绿地,让城乡居民有更多的绿色获得感。”这为推动新时代国土绿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成为全球增绿最多的国家,天蓝、地绿、水清的优美环境正在成为常态。同时也要看到,城乡绿化发展仍不平衡,一些地方还存在绿化质量不高、生态价值转化不畅等问题。站在“十五五”开局的新起点,如何让绿色既遍布大地又深入民心,是必须答好的时代答卷。
坚持科学增绿,让绿色获得感底色更亮
推进国土绿化,既要注重数量,更要提升质量。必须坚持“以地定绿、以水定绿”,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在干旱半干旱地区,要尊重自然规律,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推广乔灌草结合等科学绿化模式,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在水热条件较好地区,可积极发展珍贵树种和乡土树种混交林,增强森林生态功能。要坚决克服“重造轻管”倾向,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监测管护,统筹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像保护眼睛一样守护好每一片绿色,切实巩固好绿化成果。
畅通转化渠道,让绿色获得感成色更足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既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财富。要创新机制,着力打通“两山”转化通道,让守护绿水青山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回报。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推行区域性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并推动核算结果在生态补偿、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应用。要依托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产业,推进林草产品精深加工和全链条升级。同时,要积极稳妥推进林业碳汇等生态权益交易,探索“碳票”、“林票”等创新形式,让保护生态环境者获益,让破坏生态环境者担责,持续激发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的内生动力。
促进城乡融合,让绿色获得感覆盖更广
增加城乡群众身边的绿色,必须坚持城乡统筹、协同推进。在城市,要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充分利用边角地、闲置地等小微空间,因地制宜建设口袋公园、小微绿地,让市民推窗见绿、出门进园。在乡村,要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美化,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要推动城乡绿化要素双向流动、优势互补,促进优质绿化资源和服务向乡村延伸,坚决防止“大树进城”等违背科学规律和群众意愿的行为。通过建设城乡绿道网络等,有机串联各类生态空间,让城乡居民共享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完善法治保障,让绿色获得感根基更稳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我国已出台《生态环境法典》,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要抓好法典的贯彻实施,加快配套法规制度建设,确保法律落地见效。要坚持最严格的执法司法,严厉打击毁林开垦、非法占用绿地等违法行为,用法治利剑守护绿色家园。要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自觉,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让“保护者受益、破坏者受罚”成为社会共识。
林草兴则生态兴,生态兴则文明兴。厚植城乡“绿色获得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科学绿化、产业富民、城乡协同、法治保障多措并举,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城乡因绿而美、产业因绿而兴、百姓因绿而富,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美丽家园中获得更多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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