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会精神为引领 助力区域发展提质增效

2026-07-29 08:28:06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编辑:

吴迪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新时代财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新林区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以精准高效的财政政策、务实有力的工作举措,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中彰显财政担当,推动全会精神在林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深学细悟,把握全会精神核心要义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等作出系统部署,为基层财政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新林区财政局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多形式学习研讨,推动全会精神入脑入心。

全局干部深刻认识到,林区财政既要坚守“过紧日子”的底线,又要主动拓展政策实施空间,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争取上级支持等方式,为林区重点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同时,准确把握“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部署要求,将财政支出向民生领域倾斜,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林区群众,擦亮财政工作的民生底色。

精准施策,以财政赋能林区高质量发展

围绕全会部署的重大战略任务,新林区财政局立足职能职责,将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行动,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中展现新作为。

强化政策协同,激活经济发展动能。对接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导向,结合林区实际优化财政调控方式。一方面,加大对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的扶持力度,培育壮大食用菌养殖、北药加工等绿色产业集群,带动林区群众增收致富。另一方面,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移支付等政策工具,重点支持林区基础设施升级、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建设,切实增强发展的基础性支撑。

优化资源配置,服务重大战略实施。紧扣全会“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将有限财力向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集中,重点支持林区生态管护、森林防火等关键工作。加强财政与金融政策协同,完善政府性基金管理、政府采购等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林区生态旅游、林下经济开发等项目,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同时,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规范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和处置流程,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聚焦民生福祉,推动共同富裕落地。践行全会“人民至上”的发展思想,持续增进林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教育领域,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落实教师待遇保障政策,推动林区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在社保领域,完善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在医疗领域,支持林区医院基础设施升级和药品保障体系建设,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守牢底线,筑牢财政安全发展屏障

全会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财政安全是经济社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林区财政局始终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为林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在年初预算编制中,大力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三保”预算足额安排。2025年,新林区本级政府预算经区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各预算单位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2025年,各单位部门预算已全部在新林区政府网站公开。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持续开展压减一般性支出工作,从严管控行政运行成本,节约资金用于重点领域支出和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严控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落实《新林区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方案》《新林区地方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方案》等一揽子化债举措,聚焦2025年到期债务,精准执行化债计划;持续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依法合规审批政府投资项目,从源头防范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严格执行限额管理,依据债务限额和本地财力水平,合理申请债券资金,确保债务规模安全可控。

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加强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联动,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全面纳入联网监督系统,实现政府预算全口径、一体化实时监督。充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对财政补贴资金支付的全流程动态监控,有效防范资金被挪用、截留或滥用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组织干部参加专题培训,提升把握政策、破解难题的能力,在实践中锤炼过硬本领。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筑牢廉政风险防线,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财政干部队伍,为林区财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站在“十五五”规划的新起点,新林区财政局将持续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促改革各项工作,让积极的财政政策在林区落地见效,为新林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作者单位:新林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