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明雪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五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善治的保证。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能够提高乡村治理成效、增强乡村人群素质、改掉乡村陈规陋习。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一部分,其成效不仅关系到乡村社会发展,更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其中,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赋能、智治支撑构成的五治融合治理体系,能够有效为乡村治理工作者提供全新的治理思路与实践指引。
当前,在党建引领乡村“五治”融合实践中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制约了乡村治理效能的提升。政治引领层面,部分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统筹协调能力不足,政治整合效能偏低,导致“五治”协同发力受限;村民自治层面,制度落实流于形式,民主监督机制缺失,群众主体意识淡薄且参与渠道不畅;法治建设层面,普法宣传与群众需求脱节,法律服务体系不健全,专业人才匮乏致法治供给难以满足基层实际;德治层面,文化活动匮乏,教化内容与生活脱节,激励机制缺失致不良风气滋生;智治层面,基础设施滞后,“数据孤岛”突出,干群数字素养不足制约智慧治理落地。这些困境相互交织,深刻影响着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
摆脱上述困境,需在党建引领下多维度系统推进。其一,筑牢政治引领根基。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选拔政治素质高、服务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党员干部充实村级治理队伍,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协同参与的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乡村治理、乡风建设、矛盾调解、便民服务全过程。其二,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议事会、村务公开会等制度,推动村级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全程公开,保障村民全程参与监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激发广大村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村民参与乡村自治的主动性、积极性。其三,在党组织的带领下开展常态化的乡村普法宣传教育,并结合农村群众生活实际,以多元化的形式为村民普及法律知识,不断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其四,基层党组织需牵头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挖掘身边的榜样力量,具体可以在党群服务中心设立道德评议机制,开展道德评选活动,激励村民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为乡村治理营造良好氛围。其五,基层党组织需牵头推进乡村数字化治理建设,加强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村级智慧治理平台,平台内要涵盖村务管理、便民服务等功能,以便能够依托物联网和大数据,缩小乡村数字鸿沟。
(作者单位:齐齐哈尔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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