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践审视与完善思路

2026-10-20 09:42:37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编辑:

□张淑阳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础保障。当前生态治理的模式,已经不再局限于末端单点整治,转而覆盖源头管控、系统统筹和全域推进,体制机制的实际运行效果,会直接作用于生态修复进度,绿色转型节奏与人居环境品质的提升。本文从现有的生态治理实际操作出发,针对制度落地执行、配套监管与激励约束等相关方向优化改革路径,搭建权责划分明确、能够长期稳定运行的生态治理体系,可提升现有治理能力,推动生态保护和社会发展形成良性互动状态。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现实价值

第一,夯实生态治理规范化运行基础。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国土空间、水资源等多个领域,涵盖监管执法、修复治理、日常管护等多个环节。通过持续深化体制改革,能够进一步厘清各领域、各层级治理权责,统一治理标准、规范治理流程,推动生态治理工作从粗放式管理向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转型,保障各项生态保护工作有序落地、常态化推进。

第二,赋能绿色发展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提升生态保护和发展质量,完善各类绿色发展相关的制度规则,对产业绿色转型、资源节约利用、低碳循环发展等相关工作作出明确规范,带动生产端和生活端的绿色模式转变,推动各类生态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高效使用,让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者同步优化,给区域层面的可持续发展搭建稳固的生态防护体系。倒逼产业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产能,培育绿色新产业新业态,为区域长远发展注入持久的生态内生动力。

第三,构建长效化生态安全保障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能够构建源头预防、过程管控、末端治理、长效管护的全链条制度体系,建立常态化监督、动态化管控、持续性修复的工作模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多样性和持续性,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保障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落地路径与完善举措

第一,优化层级权责体系,健全分层落地落实机制。一是细化层级权责清单,对照区域生态治理实际,明确各级主体在生态保护、资源管护、生态修复等事项中的权责范围,划定履职边界与工作标准,确保各项生态治理事项落实到人。二是完善分层推进机制,采取逐级部署、落实、督导模式,制定年度、季度、月度任务清单,把生态治理指标和改革任务分解到岗位与责任人,构建层层推进落实的工作模式。三是健全基层履职赋能机制,结合基层队伍建设、专业素养、业务实操提升的实际需求,持续开展业务技能、执法规范培训,配齐所需设备,简化审批流程,改善基层工作条件,提升一线实操能力,打通生态治理落地的末端环节。

第二,完善跨域协同机制,构建全域系统治理格局。生态治理具备系统性、整体性、关联性特点,需完善协同治理机制,提升系统治理效能。一是健全部门常态化联动机制,推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等多部门落实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排查整治等制度,统一治理标准,协同监管整治,促进治理系统化。二是搭建区域联动的治理运行体系,结合生态系统本身的整体运行特性,搭建相邻行政区、流域上下游同步开展治理的模式,把管控标准、联防规则和应急处置流程统一起来,共同处理跨行政区的生态相关问题。三是推进行政执法和检察衔接的相关规则制定,把生态环境损害排查、磋商、追偿、监督的全流程纳入统一规范,优化公益诉讼与行政监管两项工作的配合模式,打通问题发现、整改、追责、修复的完整工作链路,让多方配合的治理过程更符合规范要求。

第三,细化精准管控体系,夯实源头治理制度基础。坚持源头防控、精准治理的工作思路,优化现行生态环境管控相关机制,把原有聚焦末端整改的生态治理模式,调整为覆盖源头预防与精准管控的全新运行模式。一是推行差异化的精准管控规则,对照每个区域的生态功能定位、现有资源条件与实际环境承载上限,划定属性不同的管控片区,对应设定产业准入要求、项目审批流程、资源开发规则和排污管控标准。二是完善固定污染源全过程管控制度,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健全排污申报、许可核发、日常核查、全程监管工作体系,实现排污企业全覆盖常态化监管,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三是健全生态空间管控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细化管控规则,常态化开展生态空间排查整治,牢牢守住区域生态安全底线。

第四,健全生态修复长效机制,巩固生态建设治理成果。为稳定生态治理成效,常态化推进生态修复工作,需完善配套制度机制,推动修复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一是建立常态化排查研判机制,对山水林田湖草沙全域生态开展定期排查,梳理植被退化、水体污染等各类生态问题,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整改四张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销号整改,确保生态问题及时清零。二是执行分类修复治理的运行规则,对应水体、林地、土壤等不同类型的生态问题,出台统一的修复操作流程、技术规范与验收判定标准,按不同区域不同类别开展针对性的专项修复,逐步增强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状态。三是优化后期管护的运行规则,针对所有已经完工的修复项目开展常规巡查、养护与动态状态监测,明确管护的责任主体、执行标准和时间周期,每个固定时段对修复实际效果开展评估,第一时间处理生态状况退化反弹的各类问题,牢牢守住生态修复取得的现有成果。

第五,优化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制度落地刚性保障。通过完善考核、督查、激励机制,压实生态治理责任,保障各项改革制度切实落地。一是优化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调整生态治理考核指标,不再单一依靠数据评分,重点考核治理实效、制度落实情况、生态修复质量和群众环境满意度,实行分层分类考核,真实反映各地区、各部门实际工作成效。二是健全常态化督查整改机制,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和回头看相结合的方式,全覆盖检查工作推进、制度落实与问题整改情况,对履职不力、整改滞后的相关主体落实约束措施,强化制度执行力度。三是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常态化评选生态治理先进典型和优秀案例,对治理成效突出、落实举措扎实、工作创新有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和政策激励,充分调动各方主动参与生态治理的积极性。

第六,构建数字赋能治理机制,提升生态治理现代化水平。依托数字化、智能化手段,优化生态治理体制流程,推动生态治理提质增效。一是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数字化体系,整合大气、水体、土壤等各类生态监测数据,搭建全域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平台,实现生态数据实时采集、动态更新、全域共享,为精准治理、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完善数字化监管处置机制,依托智慧监管平台,建立生态问题自动预警、线上派单、限时整改、线上核查、闭环销号的数字化工作流程,缩短问题处置周期,提升治理效率。三是健全数据应用长效机制,定期梳理分析生态监测数据、治理成效数据、问题整改数据,精准研判生态环境变化趋势和治理短板,针对性优化治理举措和制度机制,推动生态治理从经验治理向数据治理、科学治理转型。

结语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兼具长期性、系统性与实践性。后续应紧扣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实际,运用系统观念与实效思维,完善权责、协同、管控、修复、考核、数字赋能等机制,巩固生态保护成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夯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基,推动区域生态建设与绿色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中共云龙县委党校)

边疆民族地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践研究——以大理州云龙县为例(立项编号:26DLXTXS22)课题组负责人:张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