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生态安全 共建法治家园——十八站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生态警务”大讲堂活动见闻

2025-06-11 07:55:15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编辑:

□陈玉国

因林而生,因山而美,十八站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以“昆仑”专项行动为主线,深入林业局林农交错的6个林场,组织开展“守护生态安全 共建法治家园”法治大讲堂活动。

重点企业“现场讲”

“以前真不清楚这些小动作也会触犯法律,今天可算明白了,保护野生动植物实际上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往后要是发现有什么异常,肯定第一时间联系你们。”十八站林业局白银纳林场职工王某表示。

食药环侦大队民警深入辖区6个林场,组织召开保护生态环境会议、生态环境保护安全联席会议,开展森林资源普法知识讲座。民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内容进行重点讲解,向职工详细讲解涉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的界定标准和法律后果,呼吁大家积极投身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队伍中,自觉抵制非法猎捕、猎杀、买卖、运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大队民警鼓励职工群众积极踊跃提供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线索,以“平安蓝”护航“生态绿”,聚力构建“生态警务”新格局,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护生态安全的良好氛围。

“此次普法既阐明了保护生态的重大意义,又教授了护林工作的具体方法,让我们在一线工作中更有底气、更有章法。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为建设平安和谐的新林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各林场负责人纷纷表示。

重点案例“着重讲”

“本次大讲堂的目的就是让职工群众全面了解森林、土地保护的知识,认识到保护森林和耕地的重要性,树立保护林地、节约用地的意识。”食药环侦大队大队长唐树刚说。

近年来,非法占地、非法狩猎等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为了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大队创新普法形式,将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案例,开展精准宣传。民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剖析某村村民叶某某、吴某某等擅自开垦林地耕种农作物的案例,强调“擅自开垦林地种植农作物,必须承担法律责任”;通过展示收缴的粘网、猎夹等工具,以近年侦破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非法狩猎案为例,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非法狩猎罪”的量刑标准,警示“禁猎区、禁猎期规定必须遵守”。

大队民警从一起盗伐林木案切入,阐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对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定,并对比“盗伐”与“滥伐”的法律后果,提醒职工群众砍自家林也须依法办理采伐许可证。进一步加强职工群众守法意识,为构建生态保护和治安防控体系贡献力量,当好辖区生态安全的守护者。

重点疑问“深度讲”

“在自家农地里抓到狍子、野猪算不算非法狩猎?”

“在自家农地里修建晾晒场需要哪些手续?”针对职工群众提出的一系列问题,民警现场答疑解惑、讲明利害关系,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款给予权威解答。

“以前总觉得是‘靠山吃山’理所当然。今天才真正知道法律如何规定,也明白了法律的红线在哪里。”辖区农户代表李某表示。

十八站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深入林场开展生态安全保护大讲堂,主动走进林业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法治培训等方式,向企业负责人以及职工普及生态安全保护知识。民警通过“案例+法条+后果”的讲解方式,将抽象法律转化为具体行为指引。通过持续深入林场、矿区、周边农村等重点领域开展“沉浸式”“互动式”普法活动,同时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推动“宣传+保护”同向发力,形成“教育+震慑”的工作格局。

十八站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持续发挥公安机关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职能作用,聚焦新型生态警务,创新“生态警务”工作模式,坚持常态巡防、宣教并举、重拳打击,不断筑牢生态安全防线,让忠诚履职的藏蓝身影成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