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玉春整理法医解剖器械,为检验鉴定工作做准备。
□文/摄 本报全媒体记者 陶然 李秋颖
1990年,刘玉春怀揣着治病救人、悬壶济世的医者梦想从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却服从组织分配,来到呼中区公安局成为一名法医。最初的日子里,理想与现实的落差总在心底萦绕——看着昔日同窗身着白大褂守护生命安康,而自己终日与冰冷的尸体为伴,这份遗憾,深深扎在他心里。
改变,始于一起意外死亡案件的侦破。那是他从事法医工作的第五年,一名男子醉酒后与妻子争执撕扯,过程中突然浑身无力、倒地身亡。男子的亲属认定是妻子害死了他,报警后,女子被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刘玉春负责尸体解剖检验,他细致地检查,发现死者身上并无伤痕,最终在气管深部,用镊子夹出了一根完整的菠菜。结合男子当晚吃涮火锅、习惯整根食用蔬菜的情况,再加上胃里发现的整根菠菜,他得出了明确结论:男子因醉酒后吞咽能力下降,胃内容物反流进入气管,导致窒息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当这个结论通报给双方家属时,女子的母亲紧紧拉住他的手,激动得语无伦次,反复说着“是你救了我女儿”。那一刻,刘玉春心底的遗憾悄然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沉甸甸的责任感。他忽然明白,法医这份职业,虽不能像临床医生那样治病救人,却能还原事实真相,为蒙冤者洗清嫌疑,为逝者讨回公道。“人命关天”这四个字,不再是书本上的口号,而是刻进他骨子里的信念。从那以后,他放下了遗憾,决心用自己所学的医学知识,做好法医这份工作。
2002年,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刘玉春作为技术骨干调任行署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继续坚守法医一线岗位。
人们总在影视作品里看到法医的“酷与飒”——西装笔挺、发型一丝不苟,从容穿梭在案发现场。但褪去滤镜,刘玉春的36年法医路,满是常人难以想象的脏、苦、累。
室内室外、山上水中、田间地头,甚至40米深的矿井下,都留下过他的足迹。面对刺鼻难闻、令人不适的勘验环境,他从未有过一丝退缩。“我穿着警服,就不允许自己有恐惧,就像战士奔赴战场,只能面对,不能逃避。”他总这样说,在他眼里,那些冰冷的尸体不是恐惧的来源,而是等待被解读的“密码”,是还原真相的关键。
有一年夏天,在一处农场山坡上发现一具腐败尸体,小车无法抵达,他和同事乘坐农用四轮车上山。由于尸体无法运回解剖室,他们从附近农场借来两个废弃汽油桶当支撑,铺上木板,搭起临时解剖台。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他语气平静却透着坚定:“腐臭味儿别提多大了,苍蝇一群一群围着飞。旁边两个同事只能一直拿树条不停地赶,我一门心思就专心做解剖,一点不敢马虎,生怕漏了关键线索。”
还有一次,十八站发大水,水退之后发现一具高度腐败的尸体。当地警方在死者衣兜中找到身份证,很快联系到家属,但家属对死亡原因提出质疑,认为是他人所害。刘玉春被派往十八站,与当地法医共同开展尸检。此时尸体已高度腐败,无法进行化验和组织病理学检验,只能依靠多年的经验和敏锐的观察力,一点点排查。尸检整整持续了近7个小时,他穿着不透气的防水解剖服,浑身被汗水浸透,说起这事,他还笑着打比方:“我当时就感觉,跟扣了个密不透风的大篷子似的。”一句轻松的比喻,让人更真切地体会到那份常人难以忍受的艰辛与坚守。
“一旁的家属看在眼里,从最初的质疑,慢慢变成了理解和敬佩,不停念叨着‘原来不了解法医,现在才知道你们工作这么认真细致’。”最终案件查实确为意外,家属也对他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认可。这样的故事,在他的职业生涯中数不胜数。
2005年加格达奇的一起死亡案中,他推翻家属“酒后摔亡”的判断,经尸检确认为命案,为破案锁定关键方向;
2008年新林区一居民遇害案中,他通过现场勘查确定熟人作案,提取到凶手血迹,经DNA比对直接锁定嫌疑人;
2011年呼玛废弃矿井腐尸案,他用钢丝绳绑在腰部,借助电机下到40米深的矿井,勘查3小时、尸检4小时,为案件定性提供了不可或缺的依据;
2019年加林局河边白骨化尸体案,他克服尸体腐败的难题,细致勘查检验,明确案件性质、推断作案工具与嫌疑人特征,助力案件顺利告破。
……
在刘玉春的讲述中,记者看到,兴安大地的每一个角落,每一寸土地,都留下了他为真相奔波的足迹。36年来,他勘查各类现场2000余次,解剖尸体2000余具,出具法医鉴定书4000余份。每一个数字背后,都是他对真相的执着,对责任的坚守。
很多人不知道,法医的工作不只是勘验命案现场、解剖尸体,还有损伤程度鉴定这一重要内容。每当发生打架斗殴、家庭暴力等事件,刘玉春和同事们就要依照相关标准,对伤者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而这份鉴定结果,将直接成为打人者承担相应责任的依据。“伤害案件很复杂,不能只简单鉴定伤情,还要弄清楚伤口是怎么来的,是不是对方造成的,这些都没有现成的书本答案,只能靠细致的勘查和丰富的经验。”他说,这份工作,是法医维护正义的另一种方式。
有一年距春节仅有5天,新林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请求为辖区一名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被害人做法医伤残等级鉴定,当了解到被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全身瘫痪且有智力障碍的情况后,刘玉春坐火车赶到新林,下车后直接到被害人家中开展工作,临走时,被鉴定人家属拿出两千元钱以表达感激之情,同时也想在鉴定结论提高等级方面予以“观照”,被他婉言谢绝了。
为死者言,为生者权,刘玉春始终谨记,法医的初心,在于敬畏生命、还原真相、体恤家属。“生命无比珍贵,无论逝者因何离去,都该被认真对待,这既是职业准则,也是做人底线。”平日里,他时常叮嘱年轻后辈,要以严谨专业的态度对待每一次检验,用客观公正赢得群众信任。
36年来,他6次荣立个人三等功,8次荣获个人嘉奖,被纳入大兴安岭地区专家人才库,2017年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劳动模范”称号,2021年被地区公安局授予“全区公安机关‘老黄牛’精神式民警”荣誉称号,2022年被黑龙江省委授予“黑龙江省劳动模范”称号。
死亡是一团灰霾,走进去,穿出来,霾尘总要在心上落几粒。但历经岁月磨砺,看过人间百态,刘玉春初心不改,依旧一身晴朗。

刘玉春借助放大镜研判影像,开展案件法医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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