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宣讲敲响警钟 涉案人员幡然醒悟 新林公安入户宣传促电诈涉案人员投案

2026-06-15 07:57:50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编辑:

本报讯(王嘉琛 全媒体记者黄绍涵)新林区公安局的民警们带着反诈“敲门砖”,穿梭在大街小巷。一张反诈宣传单、一句贴心提醒,成为敲开群众心门的“平安砖”。这场接地气的入户反诈宣传,不仅筑牢了辖区反诈防线,更唤醒了一名涉案人员的法治意识,促成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常年在外务工的乔某返乡,恰逢民警上门开展反诈宣讲。当民警讲到“切勿出借银行卡,谨防沦为诈骗资金通道”时,乔某神情一紧,过往的经历浮现在眼前:2024年,他碍于朋友情面,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他人,还协助转账7万余元,并从中收取少量好处费,此后他一直心存侥幸,错误认为自己并未直接实施诈骗,算不上违法行为。

民警通俗易懂的普法讲解,犹如警钟在乔某心中敲响。当晚他彻夜难眠。他坦言:“我以为只是顺手帮个忙,没想到受害者的钱是通过我的卡流转的,我成了诈骗分子的帮凶。”在愧疚心理和法律威严的双重震慑下,乔某主动前往塔源镇派出所,如实交代了自身违法事实。

经警方核查,乔某的银行卡先后牵扯3起外省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名受害人被骗资金均经该账户流转。鉴于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违法情节,新林区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接过处罚决定书时,乔某懊悔不已:“如果早些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就不会犯下这样的错误。”办案民警提醒,出借、出售银行卡均属违法行为,极易沦为电诈“帮凶”。此次入户宣传促成主动投案,既是普法成效的生动体现,也为全社会敲响警钟:反诈无小事,切勿贪图小利触碰法律红线,妥善保管个人银行卡与身份信息,方能守护自身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