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23-12-18 08:59:56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编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2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

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同时,劳动节后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11:30时;

下午14:00~17:30时。

五、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同时,国庆节后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11:30时;

下午14:00~17:00时。

节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好值班值宿和安全保卫、防火、安全生产、防疫等各项工作,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

公署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