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黄绍涵)近日,我区多部门联合制定的《大兴安岭地区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收益权质押贷款试点操作指引(试行)》正式出台,成为全省首个VEP收益权质押贷款指引,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撑。
这个《指引》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明确了“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的定义,即特定地域空间内适宜产业未来开发期限内各类生态产品收益的贴现值。同时,细化了贷款用途、申请条件、期限额度等关键环节,构建全链条管理体系,有效破解生态资产估值难、信贷风险高等痛点。
据悉,为推动《指引》落地,地区发改委联合多部门与辖区商业银行开展多轮专题磋商和推进会议,聚焦质押登记、风险防控等问题逐项破解。通过建立协同机制,明确VEP权益证核发与质押备案责任,确保权益归属清晰、流转规范,引导金融资源向生态产业精准倾斜。
目前,首批VEP收益权质押贷款前期工作已就绪,预计8月完成授信,标志着“生态资源—资产—资本”转化模式取得实质性突破。我区将持续完善配套政策,扩大试点覆盖面,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助力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