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公告

2026-09-11 08:14:40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编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地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规定,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风清气正,现将“十严禁”换届纪律规定和换届纪律监督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1.严禁结党营私、搞小圈子。

2.严禁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

3.严禁拉票贿选。

4.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5.严禁违规干预、说情打招呼。

6.严禁个人说了算。

7.严禁“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8.严禁违规用人。

9.严禁弄虚作假、跑风漏气。

10.严禁干扰换届。

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方式:12388

组织系统监督举报方式:0457—1238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全区县乡换届工作进行监督,如您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请及时向组织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大兴安岭地区纪委机关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