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市场监管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地区市场监管局就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答记者问

2025-07-28 07:53:04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编辑:

□文/摄 本报全媒体记者 张凤娇

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保障肉类消费安全,6月上旬,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区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发布了《关于规范肉制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同步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引发社会关注。

专项整治行动进展如何?消费者如何维权?未来市场监管如何发力?近日,记者就此类相关问题采访了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伟。

记者:此次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能否介绍一下此次整治行动的背景和总体目标?

李伟:此次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地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持续规范肉类制品生产经营行为,强化监管,切实保障群众肉类消费安全。

记者:此次专项行动主要聚焦哪几个环节开展排查整治?具体检查重点是什么?

李伟:行动主要聚焦3个环节开展排查整治。首先是生产环节,重点检查原料肉采购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产品检验检测及标签标识情况;其次是销售环节,重点加强肉类产品销售过程监管,肉类冷库贮存服务及网络交易监管;最后是餐饮服务环节,重点规范原料采购管理,强化加工制作过程监管,严厉查处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纯肉”、以其他畜禽肉冒充牛(羊、驴)肉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自《告诫书》发布以来,排查行动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目前我们取得了哪些成果?

李伟:截至目前,共检查肉制品生产主体131家次、经营主体475家次,排查问题27个,均已整改完毕。监督抽检27批次,合格率达100%。发现1起假冒西旗牛羊肉地理标志违法行为,已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记者:专项行动期间消费者如何有效参与监督?

李伟:市场监管部门已发布《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案件线索征集公告》,并畅通12315投诉举报平台,目前尚未收到相关举报。

记者:消费者发现问题时应如何有效保存证据?

李伟:消费者需注意保存两类关键证据:一是消费凭证,包括购物小票、发票、电子支付记录、外卖订单截图等,这是维权的重要依据;二是问题实物及相关记录,若发现食品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问题,或就餐后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需保留剩余食品、呕吐物、就医记录等关键证据,便于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记者:针对消费者深恶痛绝的“挂羊头卖狗肉”以及虚假标识等“顽疾”,市场监管部门将如何巩固整治成果?

李伟:这类问题直接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是监管的重中之重。我们将从三方面持续发力:一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将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不放松,坚决巩固专项行动成果。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生产、销售、餐饮各环节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对易发、高发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实施靶向监管。扩大监督抽检的覆盖面和针对性,让掺假使假、虚假标识无所遁形,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三是推动社会共治。加强与社会各界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同时,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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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正在检查肉制品经营单位进货查验制度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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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督促肉制品经营者对散装称重食品按规定进行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