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利春 全媒体记者张凤娇)为有效破解企业“退出难”问题,进一步畅通企业退出渠道,促进优胜劣汰,近日,地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等7部门,共同印发《大兴安岭地区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实行强制注销管理办法(试行)》,对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实行强制注销,旨在消除因非正常经营企业的存在可能导致的社会资源被无效占用、职工权益遭到损害、监管资源被浪费等隐患,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
高位谋划部署。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改革是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此项工作高效有序地顺利推进,地区市监局坚持“积极、稳妥、创新、规范”的工作总基调,成立强制注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出台《办法》和注销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明确“企业强制注销”改革工作要求、对象和步骤。
强化部门协同。此次改革通过地区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等7部门的信息协查,全面掌握企业相关信息,稳妥有序地推进强制退出工作,全面化解因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或无法履行清算义务造成的公司注销难等矛盾,释放非正常经营企业占用的名称等市场资源,助力投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用修复,促进投资转型发展,服务创业就业,提高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高标推进实施。通过先期调查摸底,捋清了全区吊销未注销企业基数,全部纳入“强制注销”范围,建立拟“强制注销”企业工作台账。针对吊销未注销企业,全系统发动基层市场监管人员,利用20天时间,对全区800余户拟吊销企业登记的经营场所、联系电话,并开展现场核查,进一步确认吊销企业确实属于下落不明或者无法联系的情形,符合“强制注销”法定条件。
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实地走访、微信公众号、政府官网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僵尸企业”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对该项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同时,结合经营主体年报和信用修复服务,加强对企业法律法规培训和指导,引导企业树立诚信经营意识,依法依规退出市场,助力企业良性发展。
此次强制注销改革,为非正常经营企业强制退出市场提供了制度依据,对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和风险防控,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稳步推进企业强制注销工作开展,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为林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