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邱贺岩
村级组织是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其运转效能直接关系到基层治理水平。近年来,塔河县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通过“提标准、严管理、强监督、促效能”系列举措,确保基层组织“有钱办事、有人干事、有章理事”,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保障。
提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经费保障更有力
塔河县财政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已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全额纳入2025年预算,全县11个行政村实现资金保障全覆盖。同时,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纳入“三保”重点保障范畴,优先保障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等关键岗位人员工资,以刚性制度保障基层干部工资待遇等合法权益,筑牢基层治理根基。目前,全县11个行政村运转经费全部落实到位,村干部基本报酬、办公及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均得到足额保障。
严管理:规范使用流程,资金效益更凸显
为确保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报酬不拖欠,塔河县财政局出台《集中整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报酬不能按时发放问题工作方案》,明确资金按月发放,杜绝拖欠和延迟发放行为。推行“村财乡管”制度,建立高效拨付机制,将村级运转经费精准拨付至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开库康镇和依西肯乡3个乡镇,由乡镇统筹拨付给各村,确保基层治理资金“零滞留”。全面推行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支付模式,规范发放流程,杜绝中间环节截留风险,实现村干部报酬阳光化发放。
强监督:阳光公开+动态审计,群众心里更踏实
开展村级干部报酬发放专项排查,建立“问题台账 + 整改销号”机制,对未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等问题立行立改,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实行“月报告 + 月督查”制度,财政部门动态跟踪资金拨付进度,乡镇按月提交发放凭证,构建“县 —乡 —村”三级联动常态化监管体系,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推动经费保障精准到位,进一步激发村干部干事热情,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通过一系列有效举措,塔河县实现村干部报酬按月序时发放,基层干部获得感显著增强,村级组织运转效率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