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保江)近日,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发布《关于在部分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中嵌入纳税提示的通知》,在全区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部门探索推行在部分裁判文书中嵌入纳税提示内容,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促进当事人依法依规办理相关事项。
法院裁判文书嵌入纳税提示,是近年来多地法院推行的司法创新,告知当事人因案件取得的收入或财产需依法纳税,是人民法院延伸司法服务、提升审判质效的一项探索。记者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在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过程中,个别案件当事人因对相关事项了解不充分,容易引发后续争议,增加诉讼和执行成本。针对这一情况,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基础上,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将提示内容嵌入裁判文书,依托裁判文书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将相关提示直接送达当事人,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帮助当事人更加清晰地了解义务履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促进从源头减少纠纷。
截至目前,全区人民法院系统已发出嵌入纳税提示的裁判文书14份。该项举措可以减少涉税纠纷,为当事人节省诉讼和执行成本,也进一步畅通了司法部门、税务部门与当事人之间的信息沟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结合审判实践不断完善相关举措,持续提升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水平和司法服务质效,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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