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切口微创新 优化营商大环境

2026-07-09 07:59:59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编辑:

□赵睿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法治则是最肥沃的养分。我区法院系统近期推行的一项改革颇为引人注目:在部分民商事裁判文书中嵌入纳税提示。这看似仅是文书样式的“微创手术”,实则是在司法裁判的终点处为营商环境注入了确定性、公平性与导向性的法治力量,成为新时代人民法院以司法“软服务”构筑营商环境“硬支撑”的生动注脚。

长期以来,不少民商事纠纷的当事人历经漫长诉讼,往往只关注判决主文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却极易忽视隐匿在交易背后的纳税义务。这种因信息不对称和法律知识盲区造成的合规漏洞,往往导致当事人“赢了官司、输了税务”,甚至引发新一轮的行政诉讼或执行异议,成为营商环境中的“隐性暗礁”。

在裁判文书末尾嵌入纳税提示,恰似在司法救济的终点处亮起了一盏“航标灯”。这段简短而精准的提示语,不仅厘清了纳税主体和扣缴义务,更打破了部门间的“信息孤岛”,将税法规则的指引直接送达当事人手中。它帮助当事人事前防范税务风险,最大限度降低了因非主观故意漏税而产生的后续执行成本与诉讼成本,真正实现了为企业“减负”、为治理“增效”。

更进一步看,这项制度巧妙地在司法裁判与税务执法之间架起了良性互动的桥梁,形成了“司法定分止争、税务应收尽收”的协同共治格局。它通过司法权威强化了税收法治的严肃性,向社会传递出鲜明信号:法律既保护合法的私权交易,也坚决维护涵盖纳税义务在内的公法秩序。当纳税提示成为每一份判决的“标配”,将在潜移默化中倒逼交易双方在缔约、履约阶段就正视税收成本,从而更加规范地从事市场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的突破点,往往不在于轰轰烈烈的“大拆大建”,而在于蕴含司法智慧的一个个“微创新”。裁判文书中那一则看似不起眼的纳税提示,犹如法治天空下的点点微光,虽不耀眼,却足以照亮市场主体前行的道路,让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每一份慎终如始的裁判文书中成色更足、底色更暖。